最近在论坛上看了一段段蔡康永的痛快日记。没有看完,就停下来了。有些人的文字,是一看就上了心的。请了还在台北的朋友带书回来。他有很多话,是值得细细品味的。想要找一个有风的下午,倦在阳光下读。
他有一篇文章,是写小王子的。第一次看小王子,是因为亦舒在书中提起过。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很爱文学的人,我只喜欢看一些通俗的小说,偶尔发些平凡的感叹。所以在我看完它之后,也并不是非常懂,为什么那么多人,深深地被他麦田的颜色触动。后来,经过了一些人,一些事,才懂得那句“只要你曾经养驯,只要你曾经被养驯,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
拥有了许许多多的回忆,因此,这个世界早就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就像,偶尔看到满月,都会记起那次他说,对不起,我只是下课看到外面的月亮很美,想跟你说。然后就觉得,有人想念自己真好。就像,风吹得云朵遮住了月亮的时候,我抱住自己的双肩,都会记起他车子后面特地放着的外套。然后就觉得,有人关心自己真好。就像,每次爬到树上,都会想起,那个月亮藏起来的晚上,没有人的山顶,把你的手放在自己手里。然后就觉得,有人支持自己真好。
婚礼上面的抛花仪式,本是躲了起来,却被新娘的爸爸点名不得不站出去。看到花束直直得向自己砸来,很没有形象的在众目睽睽中往一边躲开了。洁白的玫瑰在地上滚了几滚,众人来不及错愕,立刻有人去抢了。我怔怔的站在一边看地上残留的几片花瓣,又有些后悔了。轮到男人的时候,他站在跟我同样的位置,袜带飞出来的时候,看到他悄悄把双手放在身后扣住。是呀,他本是一生都不会结婚的人。虽然他曾经玩笑说,不如你陪我演出戏给我父母看好了。而我,却认真考虑过,如果有一天他如此问自己,会如何回答?
是否,每个人都曾经过一段卑微的恋爱。可以放弃尊严。放弃希望。放弃信仰。只是为了博他一笑,或是,免他一颦。而他爱不爱自己,早已经不再重要。经此一役,人学会了自私。然后发现,原来也有人会这样的爱自己呢。就这样,慢慢的,忘记了自己也曾经那样辛苦的去爱一个人。直到有一天,那个人重新出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那样卑微的自己,从不曾消失过。
爱丽丝问我,至今的恋爱中,最幸福和最痛苦的,是哪一次?我说,每一次恋爱都是痛苦的幸福。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们为你做的小小的事情都能让你雀跃无比,很珍惜那样的小幸福。但是因为他不是你的,或者,他不在你身边,所以痛苦。幸福和痛苦,都是容易让人上瘾的。证明着自己还活着,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或许因为如此,所以一直在恋爱着。并不需要一个恋人,但是,有一个人思念,有一个人寄托,有一个人让我幸福,或是痛苦。证明着,原来我还在这里,原来我还可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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