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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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語
公告。 我很郁悶。 在我焦慮地等了一個多星期以后,我發現,我花了N多時間在電腦上精心制作了圣誕卡片,美滋滋的訂購幾十張,然后似乎忘記按下”購買”鍵了。 我Orz. 很受打擊。借此公告,今年大家不會收到圣誕卡啦。>.< 推薦。 昨天去看了3D版的Avatar,出乎意料的好看。效果做得無比完美,雖然故事單薄了點,情節倒是緊湊,兩個半小時下來也不覺得累(更何況還有Sam Worthington這養眼的帥哥:P)。 我想要去那個美麗單純的世界。 今年看了幾部好戲。年初掉了無數眼淚的Up,夏末讓我感觸甚多的500 Days of Summer,無比期待續集的District 9,剛剛寫過的Up in the Air,還有這部Avatar,都是覺得可以一看再看的經典。 接下來開始期待3月才出爐的Alice。我親愛的Mad Hatter,可不要讓我失望:) 笑顏。 上面這張照片,是我們每年一度的Secret Santa圣誕派對上拍的。那些可愛的帽子,是朋友從Amsterdam帶來的小禮物。攝影師,是另外一個朋友新婚半個月的老公。去年這個時候,我們才第一次見到他,對于這個大她十幾歲帶著三個小孩的離婚男人,心有戚戚。到今年,他們雖然辛苦,卻終于修成正果。她是他的寶,誰都看得出。 這張照片,我喜歡得不得了。 確切來說,其實我與這幫女友,并不能算閨蜜。聚會的時候總是一堆人一起,熱熱鬧鬧,打打笑笑。但是回家,總是有小小的失落。而失落的時候,我卻不曾打電話給她們。 而閨蜜,分享悲傷的時候,或許比快樂多。 但我很喜歡跟這群朋友聚會。我們每次都留下許多珍貴回憶。你看我們燦爛的笑顏,如假包換。 未知。 去朋友家的圣誕派對。一堆不認識的人,我很是虛偽的說了些你好,貴姓,世界真小,覺得無聊得很。 我曾經覺得沒遇到一個人都是緣分,都值得去發掘珍惜維護。但原來世界的確很小,而我們都很平凡,所以跟誰都能找到些共同點。所以我不愿意再去努力。 朋友新交的女朋友是我學校的前輩。當時問她哪年畢業我還嚇一跳,她看起來與我們差不多大。我一開始喜歡她是因為她漂亮。對于這個詞的定義,人人都不一樣。但我想很多人都會覺得她漂亮的。而且她笑得很溫暖,人也親切,便更愿意親近她。 我這位漂亮的朋友,端著杯子在嘴邊的時候,被旁人飛舞的手臂打到,丟了半顆門牙。她當即就哭了。簡直是飛來橫禍。 她們離開,然后大家飛快地回到了他們的歡顏笑語中。我跟女友面面相視,覺得人性涼薄,更是沒有了與旁人敷衍的興趣。兩個人干脆坐在樓梯上聊天,從前男友到宗教到由此改變的人生觀。我們認識十多年,也才第一次這樣貼心的聊天。 這才是緣分吧。兩個掙扎半天才出門參加派對的人,若不是出了這一場莫名其妙的意外,或許總不會有這樣暢談的機會。 而以后,或許我們會更貼近,或許不。誰知道呢,這未知的緣分。 寂寞。 回家才三個月,還沒有習慣。人多,吵雜。我會偶爾懷念一個人的酒店房間,放上喜歡的音樂,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前,看華燈初上。 一個人也是寂寞,人群里也是寂寞。難怪那句話會比H1N1還傳播得快:不是XX,是寂寞。 那么,無病呻吟的不是我,是寂寞 😛 簡歷已經更新好,猶豫著要不要投遞。業界慘淡,老板器重,何況我并沒有什么明確的方向。 新項目不似前一個,大家合作無間,雖然也常有些小爭執,卻多是溫馨片段。這里暗潮洶涌,好不容易來了個對我脾氣的小女孩,又要走,怪舍不得。 小女孩芳齡25,比我高比我瘦,金發碧眼,聰明伶俐,大方得體,名言是我工作只是為了等嫁人。說是如此,心心念念的卻是長不大的男孩,說不定等她升到主管也等不到那塊石頭。 卻又在最后三個人聚會的時候說出這樣的哲理:我原本喜歡的男孩子都是一個樣子,高大帥氣的橄欖球主將,聰明上進,人群中無比耀眼。我一直努力追上他們,卻總是覺得自己做的不夠好。后來遇到這樣一個人,也不高大也不聰明,卻會讓我覺得自己才是明星。這樣也很好。 她父母對她很好。只是那天早上她掛掉電話,笑著說,我爸打電話來告訴我他又離婚了。也不知道關我什么事。后來我問她為什么這么急著嫁人,她告訴我,我媽媽四十歲都嫁過四回了,所以我三十歲以前至少要嫁一回才好。 我想,她是否也有些寂寞。 遠行。 遠行的計劃有好幾個。只是時間路線的安排總是不順利,能成行的不知道有幾次。 下周或許去滑雪。所以推掉了朋友去LA或是New Orleans的邀約。四月本是要與同事去泰國,老板婉轉說,人手不夠,你們不能都走掉。再來就是歐洲或是南美的計劃,只是大家都有想去和不想去的地方,找不到皆大歡喜的路線。 我四個月沒有出門,像困獸,苦悶得很。 然后老板告知,一月前兩周沒事干,大家的假期終于可以用啦。我忍不住抱怨,這時候才說,機票已經翻了倍。要不然,連上10天節日,可以玩遍半個東南亞。 我不肯浪費假期,老板發愁,說,送你去你最愛的北加州兩個禮拜好不好。 我連打了三個笑臉給他。 被寵成這樣,若是真的跳槽,怎么習慣。 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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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httpv://www.youtube.com/watch?v=V3CLpZor0RU Owls – Air no head, no heart, no hurry, no hate, no fun, no muss, no city, no state, no card, no kid, no call, no kiss, no book, no bread, no hit, no miss, no tears, no laugh, no love, no sin, no hand to put my handshake in no header, no fo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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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ings
本以為是拿了讀到一半的《小團圓》,到了飛機上,才發現是老爸在看的《走到人生邊上》。 唯一讀過的一本揚绛的書是jem寄來的《咱們仨》。那是讀到后來淚流滿面不自知的一本書,之后也不敢再去讀。這本卻是一位看過多少人事變遷的老人對于人生一些問題的探討,或許要看很多遍,在不同的年齡,才能有同樣的體會。 鬼神,人性,靈魂,命運。這些問題,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曾經思考過吧。所以作者在封面上寫–自問自答。我自己也常常想,尤其是每一次生活發生大變動的時候。只是看得不夠多,走得不夠遠,見解淺薄。但等自己也到了一定的年紀,回頭看自己多年前的想法,也該是件趣事。那就寫下來吧。 Whether something exists. It’s a simple yes and no question. Some say it’s easier to prove something does exist – you simply have to see it, hear it, feel it once. Whereas it would be difficult, almost impossible to prove something doesn’t exist. Just because you haven’t seen it, heard it, fe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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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信
Facebook上有很多許久都沒有聯絡的老朋友。有時候看到照片,通知,塵封的往事突然涌上心頭。那酸甜苦辣的滋味現在也沒有忘記,只是被時間沖得淡了,再也找不回當年的感受。 世界其實真的很小。特別是華人圈子,轉來轉去也不過是那些人。有時候聽別人說八卦,聽了半天才發現主角都是熟人,不禁瓦爾。當事人講起來才沒有這樣驚天動地。 大學的時候曾經很崇拜一個人。若不是他,便不會有今天的我。那時候我很乖,很安靜。我的世界很小,我以為他的世界比我大好多好多。因為他喜歡用中文聊天,所以我努力的開始用中文思考。又因為他常常取笑我,所以我開始用中文寫日記。那時候很流行韓國進口的卡通信箋。我會買一本厚厚的信紙,從里面挑出自己最喜歡的圖案,在課堂上給他寫長長的信。一頁,兩頁,慢慢的累積起來,然后在見面的時候悄悄地遞給他。 那些稚氣的文字無關風月。我會寫自己的夢想,對現實的無奈,對未來的猶豫。有時候會發些是對時事的感嘆,或者寫寫那一天發生的趣事。我是喜歡他的,這一點我們彼此都很清楚。我并沒有希望他離開相戀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單純的想將所有的想法告訴他。他不常回信。不用數,我也記得只有三封。他的字跡很漂亮,每一封都是寫滿了一張8×11印著淡藍色條紋的筆記紙。寫到這里的時候我突然很想重新看看那三封信。三封都被我裝在一個普通的信封里,信封上用藍色的墨水筆寫了大大的Angel(那時候我的網名一直叫做angelblue)。 我有一個抽屜,專門用來裝十幾年來別人寫給我的信。我常常會在最寂寞最難受的時候重新整理這個抽屜。看到那些祝福,不管ta們是否還在我身邊,都讓我感謝,有這么多人關心我。Ta們曾經在旅途上想起我,寄來一張美麗的明信片,或是在生日節日送上一張賀卡,或者,他們曾寫過一封封信,告訴我那時他們的心情。這些都是我的珍寶,在我最低落時給我安慰。 我打開了我的藏寶箱,可是我找不到那三封信。那熟悉的字跡,折疊處已經磨出了毛的信封,我曾經多次想要丟掉它,在我的崇拜被揮霍至盡時,在我發覺被欺騙被利用時。我以為我始終沒有。但是,或許我終于做到了。可是現在,我卻有一點點失落。 我們始終連手也沒有牽過。他也終于離開了青梅竹馬的她。會想起他是因為看到他和新女友的照片。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子,看起來很乖的樣子。他們去的城市,是我們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單獨的旅游。我記得我們去Kennedy Center聽了一場爵士樂,然后走去外面的一家小餐廳里吃飯。他跟我說起他的夢想,對現實的不滿。我聽起來,覺得似曾相識,卻又覺得有些不耐煩。然后我終于想起來,原來許多年前他也曾經跟我說過我同樣的話。只是我已經不是當年的我,他卻仍然是那時候的他。 被琴弦磨出來的繭早已經消失。我不再能夠背出五月天的歌,卻還是投得進幾個三分球。我一直沒喜歡上爵士,可是我很愛小王子。我不太喜歡日本的fashion,但是我對日本的文化有了新的認知。雖然有過許多更加羅曼蒂克的情節,我還是記得有一天晚上他的電話把我吵醒,只說了一句,對不起,只想告訴你今晚的月亮很美。我對他的迷戀從臺北失聲的那一晚已經不見。而最后一絲放不開也在DC那間不知名的小餐館里云散。 其實我們前一陣子也曾不期而遇。我早到了我的理發師那里,才發現他是排在我前頭的客人。理發師說,你們兩個都是交際花,這個城市里什么人都認識。我笑笑說,是啊,我們曾去同一間教會。而那些其他的牽牽扯扯,都不足為外人道了。 還是遺憾,沒有保留那三封信。不是為了留戀,只是這一生,愛人的機會不多。當傷害已經隨風而逝,留下的,都是珍貴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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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arsis
I loved you once: perhaps that love has yet To die down thoroughly within my soul; But let it not dismay you any longer; I have no wish to cause you any sorrow. I loved you wordlessly, without a hope, By shyness tortured, or by jealousy. I loved you with such tenderness and candor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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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事已非的風景里,我最喜歡你
一連兩個周末都沒有回家。公司的口號是,work hard, play hard。直到坐在飛機上,才終于覺得疲憊。 人生面對的交叉路口像是蜘蛛網。一條接著一條,或許漸行漸遠,早已看不清來時路,又或許繞了一圈,才驚醒已經回到了原點。 接著,便是漫長的等待。 出差一日三餐都是外食。一組同事統統都增了肥。有人建議比賽減肥,按體重百分比來算,一月為期。我至討厭賭博,不肯參加,卻還是與大家一起每周稱體重。也不曾認真節食運動,三個禮拜下來,居然是我遙遙領先,郁悶死一群人。 喜歡的一家時裝店名叫黑屋白市。只賣黑白兩色衣裝,裙子都是露肩半長式淑女型。只是號碼偏大,现在的体重,要穿到兩個零,每每看中了卻還是只能掛回原處。那天原是陪你買衣物,隨性走進這里,看中的裙子都沒有缺號,心花怒放。統統捧進試衣間,一件一件穿出來給你看。 就像是那之前,蒙特瑞的海邊,陽光耀眼,風卻刺骨的冷。舍不得藏起難得穿一次的紅裙子,哆嗦著走在沙灘上,只為了把最美的時光和最美的背影留給你。但即使我給你我的全世界,也只換回一句對不起,我不知道。 我情愿你清清楚楚的說一句,對不起,我不想要。 仍覺得自己幸運。時而有人垂青,惶恐不已,只是微笑搖頭。曾經那樣相愛,家人朋友都祝福,也從不爭吵,卻還是失去你。那下一個他今天的信誓旦旦又能持久到何時?于是,看著年輕靚麗的她對他笑語嫣然,怔兩秒,連忙默默去一旁。不是我的,不強求。是我的,也不會如此輕易被搶走。 反正,在所有人事已非的風景里,我总是最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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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breakable
To love at all is to be vulnerable. Love anything, and your heart will certainly be wrung and possibly broken. If you want to make sure of keeping it intact, you must give your heart to no one, not even to an animal. Wrap it carefully round with hobbies and little luxuries; avoid all entanglements;…